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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2023年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海目星:2023年年度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致股东:
目有繁星,披光而行。
回望 2023 年,是我们披荆斩棘、迎难而上的一年,也是勇于突破、孕育新机的一年。这一年,海目星依旧持续奔跑在行业技术创新的前端,不仅在光伏、锂电、3C 等工业激光行业里攻坚克难,还实现了医疗激光领域的开拓。
这些成绩离不开各位股东对海目星的关心与支持,离不开产业链客户和合作伙伴对于海目星的信任和鞭策,更离不开全体海目星人的勠力同心、勇毅前行的奋斗精神。能与各位一同携手共沐风雨阳关,我倍感荣幸。
初心
2023 年,海目星十五岁,于人而言已成为青少年,而对于愿景是成为全球领先的激光技术创新企业的海目星来说,还如同初生的幼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路或许荆棘遍布,峰峦重重,但我们充满信心,行则将至。
2008 年,三个年轻人凭着对激光技术的一腔热忱,共同创立了海目星。当时,中国的激光加工技术刚刚被应用于制造业,国外品牌占据垄断地位。但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及产业技术升级为中国激光设备行业提供了巨大增长空间。于是,海目星找到了激光技术发展的沃土,成为中国激光产业发展的见证者之一,我们见证着中国激光产业蓬勃发展,逐渐在国际上赢得声誉,成为全球激光产业不可或缺的参与者。
山以险峻成其巍峨,海以奔涌成其壮阔。十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研发创新放在首位,让激光这把“最快的刀”、“最准的尺”、“最亮的光”在不同的领域绽放异彩,实现对传统制造技术的迭代创新。我们踏浪而行,不断创新、创造,成功切入了 3C、锂电、光伏等多个领域。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在创新之路上高歌猛进,医疗激光、固态电池、钙钛矿、新型显示等领域也正在被逐一点燃。
在探寻未知的路上是寂寞的,还好,海目星拥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我们从 3 个创
始人起步,到 9 个合作伙伴,再到 90 个人,900 人,2023 年海目星全球共有近 8000
余人。业务部门从最早的钣金、3C,扩展了锂电、光伏、医疗,生产基地从深圳,走向江门、常州、成都……。
2020 年,海目星登上了资本市场的舞台,敲响上市锣声的那一刻,伴随的除了鲜花与掌声,也有如履薄冰的压力。我深深的感知肩上责任重大,我们需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强手环绕的激光产业中披荆斩棘,来回馈各位投资人对海目星的信任。
十五年沉淀的创新微光,已汇聚成海目星高质量成长的不竭动力。我们将围绕这束创新之光筑垒一座新质生产力的灯塔,为照亮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前行之路贡献一星灯火。

挑战
过去的一年,我们看到了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全球经济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中国经济亦处于恢复期。对于激光装备制造行业而言,也是重大变革年。变革在于:客户对技术迭代的严苛要求;全球化浪潮的加速推进;下游新业态新场景的百花齐放。
这是一个行业加速分化的时代,其中蕴含着倾覆的风险,也蕴含着无限生机。海目星坚持以激光技术应用的前沿需求为导向,积极响应并及时解决客户需求,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推进海外市场布局,在外部市场并不平坦的道路上,海目星的步伐坚定有力。
2023 年

我们加速推进全球化战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在欧洲、北美、亚洲等
多地设立 8 家海外子公司,并与多家海外新能源动力电池头部企业形成了密切互动;
我们在固态电池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上取得了进展性突破,并且实现了国内固态以及准固态电池中试产线的多种设备和产线的交付以及生产;
我们的光伏激光设备业务订单实现百倍的增长,市场占有率迅速提升,成为光伏激光设备的双寡头之一;
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施了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归属事项,共计归属 223.55 万股股票,同时规划并实施了 2024 年股权励计划,以激励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我们充分重视并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权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31,520 股;
我们优化了公司的治理架构和专业人才结构,新一届的 9 位董事会成员中,有 6 位是博士,其中还包括了 1 名院士和 3 名博士后。
梦想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我们毫不掩饰海目星将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激光技术创新企业的野心。我们也并不满足于局限在工业激光领域的创新突破,我们积极探寻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动能。
2024 年,是“十四五”战略规划攻坚克难的一年,“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位列 2024 年政府工作任务首位。激光智造产业正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之一,其正在不断涌现出发展的新动能。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将助力中国激光智造产业从多个领域实现突破,加速解锁新应用场景。
医疗激光正是海目星解锁的又一新场景,这一场景蕴含的意义更为宏大,它将照亮的是生命之光、美丽之光。海目星携手在中红外超快飞秒激光领域拥有十余年研究经验的全球顶尖研发团队,同时凭借自身对技术的执著和对激光的深刻理解,让三十年前的前沿科研概念落地开花。
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未来的海目星会一如既往,继续向最前沿的激光技术发起冲击,为实现科技自强自立,让中国智造享誉全球的梦想尽绵薄之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全体海目星人邀请各位合作伙伴、各位客户、各位股东一起携手并肩,勇攀高峰,共享未来。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 董 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 上 市时未盈利且 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 风 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 全 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 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素炜
  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截至本报 告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203,962,000股,回购账户的股数为2,831,520股,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因此可参加分红的股份数为201,130,480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0,113,048.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16,9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85,768.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25,198,816.7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91%。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 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 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 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是否存 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是否存 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57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79

第六节      重要事项......9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3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海目星有限  指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海目星  指  广州市海目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鞍山海目星  指  鞍山海目星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海目星  指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海目星  指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成都海目星  指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

 海目星联盛  指  江苏海目星联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海星智造    指  深圳市海星智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鞍山市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023 年 2 月已经更名为“成都市盛
 鞍山海康    指  世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023 年 9 月已经更名为“南京盛世海康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信蓝思    指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润土    指  厦门宇鑫润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目星投资  指  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3 年 8 月已经更名为“盐城海合恒
                  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方汇金    指  深圳市同方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南夏汇 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深海创投    指  深圳市深海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 年 8 月已经更名为“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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