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559 科创 海目星


首页 公告 海目星: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海目星: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海目星: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23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1,744,171.6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1,120,859.15 元,
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46,073,419.68 元。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03,96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 2,831,520
股,以 201,130,480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113,048.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6.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16,900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85,768.7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125,198,816.78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8.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4 年整体预算,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