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
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
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 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301;邮政编
1
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301; 码:518110。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
邮政编码:518110。 道君子布社区环观南路26号101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
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