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目星
股票代码:688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四路 1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7 层 4单元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四路 1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7层 4 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1年 10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目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8
第四节 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8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目星、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本次减持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四路 1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7层 4 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268994Q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1月 10日
经营期限 2025年 11月 10日
深圳市华一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主 要股东名称及持股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9%
情况 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
经营范围 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业务,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资金管理业务)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和地区的
永久居留权
龙涌 委派代表 男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上市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通过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0,000 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不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海目星无限售流通股 10,765,950 股,
占海目星总股本的 5.383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3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 766,0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3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时间 持股份种 类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变动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
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蓝思 集中 2021.10.13- 人民币普通 51.70-59.40 766,058 0.3830
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竞价 2021.10.21 股(A股)
(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 次 变 动前 本 次 变 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 10,765,950 5.3830 9,999,892 4.9999
企业(有限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买入海目星股票的情况,在前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卖出海目星股票的情况请参考本报告书第三节内容。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海目星 股票代码 688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称 公司-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 注册地 广东深圳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 不变,但持股人 发 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