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明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