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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59:海目星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688559:海目星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公司”)股票交
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27 日、7 月 28 日、7 月 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35.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6.86%,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3.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6%,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下降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盘价为 72.46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664.54 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41.06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27 日、7 月 28 日、7 月 29 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销售和生产成本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35.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99.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9.32%。

  根据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2,253.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7.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3.13%。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和 2021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
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盘价为 72.46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664.54 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41.06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35.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6.86%,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3.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6%,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下降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完全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
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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