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4-014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2023 年上市公司 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含 A 股、B 涉及主要行业 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股)审计情况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 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 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天健会 为本公司 核上市公司审计
师 公司审计 计师事务 提供审计 报告情况
所执业 服务
祖名股份、杭州
热电、天普股
项目合伙人 李正卫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22 年 份、理工能科、
东方电缆、长川
科技
祖名股份、杭州
热电、天普股
李正卫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22 年 份、理工能科、
签字注册会 东方电缆、长川
计师 科技
同花顺、航民股
梁政洪 2015 年 2009 年 2015 年 2020 年 份、锦鸡实业、
兆丰股份、安邦
护卫
开能健康、永鼎
项目质量控 股份、上海临
制复核人 倪春华 1999 年 1997 年 2017 年 2020 年 港、宝信软件、
粤华包 B、涪陵
榨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4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
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一致同意
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
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
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