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3-011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 2 号办公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2,890,5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2,890,5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0.371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0.37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卫国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卫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2,890,097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2,890,097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2,890,097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2,890,097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2,890,097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2,890,097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2,890,097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2,890,097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6 《关于 2022 年 9,782,202 99.9948 500 0.0052 0 0.0000
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 9,782,202 99.9948 500 0.0052 0 0.0000
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8 《 关 于 续 聘 9,782,202 99.9948 500 0.0052 0 0.0000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8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6、议案 7、议案 8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雨钊、余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