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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0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后,孙婕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马建春女士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 6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马建春女士的任期届满。
  近日,马建春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马建春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定要求,马建春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在此之前,马建春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建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马建春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马建春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婕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婕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孙婕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孙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

  附件:

    孙婕:女,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6 月
毕业于山东大学,系统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21 年 10 月至今于马来西亚理科
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教授、物流师、高级供应链管理师。2006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先后担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业教师、副主任、副院长;2021 年至今担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冷链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孙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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