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0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35,700 股
●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267.00 万股 2.0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3.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67.00 万股的 1.7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6.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7,267.00 万股的 0.36%。
(3)授予价格(调整后):31.17 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1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增长率不低于 10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35%。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增长率不低于 15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3、当期权益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下同)
若预留部分于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于 2023 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长率不低于 10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35%。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长率不低于 15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5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③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 0.8 0.6 0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归属的股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若激励对象当期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未达 1.0 的,则剩余不满足归属条件的股份数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建春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2022 年 9 月 3 日,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