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 11010156)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致同目前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截至 2022 年末有 1,270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
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魏倩婷,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明,注册会计师,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
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震杰,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
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阅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会计、审计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