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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57: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688557: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58 亿元;2019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727.84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致同所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乃忠,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注册会计师,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4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汪孝玲,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含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阅
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会计、审计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恰当,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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