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8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0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330.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31.7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99.1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对本次发行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45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 2020年12月 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455,991,905.66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金金额 45,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3,999.35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204,839.9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12,290,744.9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和置换的发行费用1,204,839.9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11,085,905.0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齐鲁银行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期末余额(元)
齐鲁银行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 86611731101421028008 活期 411,890,744.96
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237742841041 活期 400,000.00
合计 412,290,744.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元) 到期日
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45,000,000.00 2021年3月30日
合计 45,0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
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
况。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兰剑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兰剑智能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兰剑智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45,599.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截至期末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目, 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入进度(%)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1) 入金额 金额(2) 诺投入金 (4)= (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