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9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除上述离职及自愿放弃人员外,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A”,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内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824,155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A”,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