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灼创
投”)持有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38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782%,该等股份为知灼创投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解除限售
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知灼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8,381,000 股。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381,00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
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8,381,000 股;(2)拟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381,0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
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 以 上 非 第
知灼创投 8,381,000 5.1782% IPO前取得:8,381,000股
一大股东
注:根据股东知灼创投提供的相关信息,知灼创投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投
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
规定,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名称 (股) 比例 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知灼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1/8/31 按市场 IPO 前 其自身
创投 8,381,000 股 5.1782% 过:8,381,000 股 ~ 价格 取得 发展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2/28 要
过:8,381,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知灼创投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
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企业保证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企业保证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2、如本企业违反减持比例的承诺,本企业应将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3、如本企业违反减持价格的承诺,本企业应向公司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
4、本企业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时,公司有权从对本企业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不能完全实施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