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
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0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62,900 股,发行价格为 1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07.04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256.6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3,050.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全部到位,
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2020)验字第 030019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 40,592.20 30,000.00
2 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15,877.99 8,000.00
3 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5,396.22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1,050.40
总计 79,866.41 53,050.40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之外,《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投资完
成。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 《研发技术中心扩
限公司青岛胶州 522070100100319125 18,384,231.53 建项目》
支行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现金管理资金 18,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使用 已使用募集 利息收入扣 项目建设 项目进
项目名 募集资金 资金 除手续费后 待支付 募集资金 展情况
称 金额 累计金额 净额 尾款金额 预计剩余金额
(A) (B)(注 1) (C) (D)(注 2) (A-B+C-D)
(注 3)
《研发 40,000,000 24,191,875.99 213,316.52 5,383,179.90 10,638,260.63 已结项
技术中
心扩建
项目》
注 1:已使用募集资金累计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已使用的金额以及 2,362,791 元募集资
金账户尚未使用、已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但尚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款
项,上述款项预计将于近期置换。
注 2:项目建设待支付尾款金额后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注 3: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期间,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
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下降。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16,021,440.53 元(包含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 10,638,260.63 元及待支付尾款
金额 5,383,179.90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尚未置换的票据金额置换后,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下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
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高测股份本次将《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同时,该事项也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高测股份将《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