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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56:高测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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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于 2020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62,900 股,发行价格为 1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07.04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256.6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050.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
 兴华(2020)验字第 030019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 2020 年 8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拟

                                                  投资总额        投入总额

 1  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      40,592.20        30,000.00        30,000.00

 2  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15,877.99        8,000.00        8,000.00

 3  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5,396.22        4,000.00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11,050.40

                总计                79,866.41        60,000.00        53,050.4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
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批程序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高测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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