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3-07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3.2681 万股调整为 290.0323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 万股调整为 72 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378.2681 万股调整为 362.0323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上 述 事 项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龙永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 年 4 月 6 日至 4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2 名
拟激励对象离职或者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3.2681 万股调整为 290.0323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 万股调整为 72 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378.2681 万股调整为 362.0323 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