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70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志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3)。
4、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5、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6、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8、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9、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1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130 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58 人变更为 57 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6.259 万股变更为 55.146 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激励计划的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尚需按照《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