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
043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74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国元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原定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决议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2023 年 7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等议案,确认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和具体方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元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国元证券
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国泰君安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康欣先生、彭辰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元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康欣: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主持或参与五粮液非公开发行、上海陆家嘴(集团)公司债、上海外服借壳上市、吴通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江中医商要约收购创美药业、宇通集团收购 ST 宏盛等项目。康欣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彭辰: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主持或参与牧高笛 IPO、上汽集团非公开发行、海立股份非公开发行、神州数码非公开发行、东方创业重大资产重组、上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华虹宏力 IPO 等项目。彭辰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