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2-005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2.25 元现金股利(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916,124.41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2,218,960.96 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2.25 元现金股利(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8,00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63%。2021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如后续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经营环境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