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4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7.9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8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924.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8,955.1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容诚验字[2020]230Z017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90.73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290.7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8,664.46万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48,000.00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理
财产品收益减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 372.5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
为 21,037.0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9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499100100100023479 11,696,423.7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 结构性存款
14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551906814510886 44,599,261.92
1302049829202004649 39,299,225.3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0
8112301012200652176 354,313.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1302049829202001819 114,420,966.93
合 计 690,370,191.64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90.73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项目先前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8,000.00万元,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高新 结构性存款 140,000,000.00 2020/9/25 2020/12/30
区科技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 结构性存款 130,000,000.00 2020/9/28 2020/12/29
科技支行
招商银行合肥分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0/9/25 2020/12/30
行创新大道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0/9/28 2020/12/30
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0/12/31 2021/4/1
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0 2020/9/28 2021/3/31
科技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高新 结构性存款 140,000,000.00 2020/12/31 2021/3/31
区科技支行
合 计 —— 830,000,000.00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威尔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认为:科威尔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威尔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威尔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报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
附表 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