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日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刘晓春 董事长 82.81 12.34% 0.61%
刘骞峰 副董事长、核心技术 10.00 1.49% 0.07%
人员
王小伟 董事、总经理、总工 55.10 8.21% 0.41%
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王银彬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36.17 5.39% 0.27%
书、财务负责人
袁江波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14.00 2.09% 0.10%
人员
钱晓波 副总经理 14.00 2.09% 0.10%
胡 湛 副总经理 14.00 2.09% 0.10%
胡宗学 副总经理 14.00 2.09% 0.10%
周 全 副总经理 14.00 2.09% 0.10%
赵 彤 核心技术人员 4.23 0.63% 0.03%
路志勇 核心技术人员 5.92 0.88% 0.04%
毛 涛 核心技术人员 5.92 0.88% 0.04%
李启贵 核心技术人员 4.23 0.63% 0.03%
何汉江 核心技术人员 7.18 1.07% 0.05%
郭 强 核心技术人员 2.96 0.44% 0.02%
小计 284.52 42.38% 2.11%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256.78 38.25% 1.90%
(105 人)
三、预留部分 130.00 19.37% 0.96%
合计 671.30 100% 4.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刘晓春先生为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香港籍员工,除此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