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于 2022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账户结转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流实施完毕后注销超募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瑞
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5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3.7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1,995,786,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44,035,867.24 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36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实施主体
金额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30,000.28 28,697.00 蒲城海泰
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 31,000.12 30,377.00 蒲城海泰
科研检测中心项目 17,000.00 16,963.00 瑞联新材
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 3,721.40 3,721.40 蒲城海泰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26,000.00 瑞联新材
合计 107,721.80 105,152.00 -
(二)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超募资金拟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42,300.00 36,900.00 瑞联制药
原料药项目
合计 42,300.00 36,900.00 -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超募资金拟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 蒲城海泰
产项目 14,504 10,000
合计 14,504 10,000 -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及 2022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3.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8 个月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23,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拟使用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的剩余超募资金余额 116,082,371.17 元(包含超募资金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结转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 792,515,867.24 元,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4.65%,公司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将超募资金账户中的结存余额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结存余额可能由于利息增加有所变动,预计转出时募集资金账户结存余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超募资金账户。
四、公司的说明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整体战略规划。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核查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 2022 年度的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当前切实需求,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