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履行通知程序,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鉴于各位董事已充分知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审议事项,为尽快完成对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审议,豁免董事会会议组织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履行董事会通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议选举刘晓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议选举高仁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4.0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晓春先生、吕浩平先生、梅雪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晓春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0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肖宝强先生、吕浩平先生、李政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0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政女士、高仁孝先生、梅雪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李政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04《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梅雪锋先生、姜继军先生、肖宝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梅雪锋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宝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刘骞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任王小伟先生、王银彬先生、乔木先生、袁江波先生、张波先生、钱晓波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如下:
6.01《关于聘任王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02《关于聘任王银彬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03《关于聘任乔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04《关于聘任袁江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05《关于聘任张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06《关于聘任钱晓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上网公告附件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