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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0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4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9,654,432.37 元,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75,409,496.69 元。 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0 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40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181,57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000,000 元(含税)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 45.61%。
2.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和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因素,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和业务的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需要、
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是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不会对
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3-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