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2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
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285 号),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1,212,898.08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7,121,289.8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6,459,229.16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00,550,837.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19,398,521 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 100,274,287.60 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38%。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