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会主席毛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同意《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
前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如在本议案所涉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董事毛勇、余永安、杜增龙、罗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毛勇、余永安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余永安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等出具《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母子公司互保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担保有效期间内有新设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