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国
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1,378,9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58,465,531.2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2,913,368.76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6-0000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根据《国科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80,484.90 32,900.00
2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9,600.00 1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22,500.00 22,500.00
总 计 122,584.90 75,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日常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
低,公司采取了先以自有资金垫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4、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费等发生频繁且零碎,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该等费用就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采购及支付的情况,不便
于降低采购成本以及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因此为了提高管理效
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采取批量统一采购该类材料的策略。即在采购该类材料时先统一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领用情况进行分别归集与核算。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由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进行审核,董事长批准。
2、财务部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
3、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因此,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对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扣缴账户的要
求,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降低采购和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己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文付方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