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 692,913,368.76 元)比例为 28.86%,未超过 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国
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1,378,9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58,465,531.2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2,913,368.76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6-0000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国科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80,484.90 32,900.00
2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9,600.00 1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22,500.00 22,500.00
总 计 122,584.90 75,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国科军工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2,913,368.76 元,本次拟使用 20,000 万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28.86%,未超过 3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须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
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