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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74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将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友医疗(688085)、征和工业(003033)、恒源煤电(600971)、普蕊斯(30125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友医疗(688085)、易明医药(002826)、普莱柯(603566)、济川药业(6005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许,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将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霍普股份(301024)、泰慕士(001234)、汇得科技(603192)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 20 万元,合计 80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23 年度审计的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拟续聘的立信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为公司出具的以前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担任公司
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续聘立信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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