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雯英,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济川药业(600566)、普莱柯(603566)、三友医疗(688085)、惠泰医疗(68861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和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友医疗(688085)、易明医药(00282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家虎,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和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立霸股份(603519)、锦和商业(603682)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核
费用为 20 万元,合计 80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拟续聘的立信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为公司出具的以前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担
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续聘立信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