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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30 科创 欧莱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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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莱新材:欧莱新材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3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3.2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但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总部大厦、未来馆、实验楼、检测分析中心和会议中心等,不包含生产车间,无产能规划。本项目主要聚焦高性能溅射靶材主业,积极布局上游高纯材料、铜及合金等新材料业务,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4、本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采取人才引进、研发创新、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孵化、产业化五位一体模式建设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打造韶关市乃至广东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示范工程。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分期供地、分期建设,其中本项目为首期建设项目。

  公司拟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2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项目用地面积为208.5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总部大厦、未来馆、实验楼、检测分析中心和会议中心等,主要聚焦高性能溅射靶材主业,积极布局上游高纯材料、铜及合金等新材料业务。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等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的签署等。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政府机关

  负责人:石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200006946905T

  地址:韶州大道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应用产业园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说明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2、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甘棠东片区。

  3、项目建设内容:乙方规划建设项目内容包括研发中心、总部大厦、未来馆、实验楼、检测分析中心和会议中心等;甲方负责配套市政设施建设(包括水系、跨湖交通桥、绿道等)。

  4、项目投资总额:3.2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6、项目用地面积:208.5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

  7、项目建设工期: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月起,3年完成,2025年1月-2027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正式开工令为准)。

  (三)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土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并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审批手续及问题协调。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用地规模等实施全程监督指导。

  2、乙方在办理好各项审批手续并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按时进行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生效条件

  本投资协议书以乙方审批机构审议通过为前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经乙方审批机构(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应审议权限进行审议) 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其他


  本项目是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组成部分,核算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总额时包含本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聚焦高性能溅射靶材主业,积极布局上游高纯材料、铜及合金等新材料业务”的发展战略,项目实施能助力公司有效实现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和突破,同时可以优化现有生产布局、拓宽延伸业务布局,为市场和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从长期来看,也将对公司战略布局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三)本次对外投资及投资协议书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但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总部大厦、未来馆、实验楼、检测分析中心和会议中心等,不包含生产车间,无产能规划。本项目主要聚焦高性能溅射靶材主业,积极布局上游高纯材料、铜及合金等新材料业务,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本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