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11
议案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3 点 30 分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 9 号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
1 …… 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
…… 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
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
适用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提出提案。 提出提案。
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
3 名方式和程序为: 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可以提名推荐董事候 (一)董事会可以提名推荐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以董事会决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以董事会决
议形式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选 议形式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选
举; 举;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 1%以上公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 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会进行资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会进行资
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选举; 选举;
…… ……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 (六)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
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
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