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29 公司简称:豪森股份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 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豪森股份 688529 不适用
(A股)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洋 闫学洋
电话 0411-39516669 0411-39516669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
园区 园区
电子信箱 hszq@haosen.com.cn hszq@haosen.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450,965,382.81 4,152,996,586.82 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79,215,493.27 1,199,490,313.46 6.6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90,812,834.97 789,378,957.76 2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407,536.39 57,664,953.97 3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3,584,552.32 54,161,734.40 35.86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527,902.64 110,537,804.71 -491.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4 5.12 增加1.0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45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45 33.3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92 5.95 增加0.97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64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售条件的 通借出股 冻结的股份数
(%) 数量 股份数量 份的限售 量
股份数量
大连博通聚源实业 境内非国有 15.81 20,234,492 20,016,665 20,016,665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大连科融实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 11.13 14,240,101 14,090,768 14,090,768 无 0
公司 法人
大连尚瑞实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 11.12 14,239,727 14,090,768 14,090,768 无 0
公司 法人
大连豪森投资发展 境内非国有 10.46 13,385,774 13,385,774 13,385,774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尚融创新(宁波) 境内非国有 3.66 4,687,500 0 0 无 0
股权投资中心(有 法人
限合伙)
董德熙 境内自然人 2.94 3,765,366 3,765,366 3,765,366 无 0
赵方灏 境内自然人 2.94 3,764,354 3,764,354 3,764,354 无 0
张继周 境内自然人 2.94 3,764,354 3,764,354 3,764,354 无 0
大连铭德聚贤企业 境内非国有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法人 2.25 2,886,022 2,886,022 2,886,022 无 0
(有限合伙)
大连合心聚智企业 境内非国有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法人 2.22 2,842,598 2,842,598 2,842,598 无 0
(有限合伙)
(1)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签订了《一
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三方系一致行动人关系。(2)董德熙持
有博通聚源 67.00%股权,任博通聚源执行董事,为博通聚源
实际控制人。(3)赵方灏持有科融实业 67.00%股权,任科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实业执行董事,为科融实业实际控制人。(4)张继周持有尚瑞
说明 实业 67.00%股权,任尚瑞实业执行董事,为尚瑞实业实际控
制人。(5)博通聚源、科融实业、尚瑞实业分别持有豪森投资
51.00%、24.50%、24.50%股权,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分
别任豪森投资董事长、董事、董事,董德熙为豪森投资实际控
制人。(6)除上述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