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3、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8,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0 元(含税),2022 年 5 月 27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8,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1 元
(含税),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12.69
-0.11-0.111=12.469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12.58-0.111=12.469 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12.69 元/股调整为 12.469 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 12.58 元/股调整为 12.46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12.69 元/
股调整为 12.469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 12.58 元/股调整为 12.469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12.69 元/股
调整为 12.469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 12.58 元/股调整为 12.469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