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3 元(含税),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2,172,963.9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3,805,849.08 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3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8,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4,704,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