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4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
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对武汉
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内容如下: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未披露 2016 年-2017 年期间通过列支研发费用或其他费用将资金从发行人账户最终转到财务总监个人卡发放部分高管薪酬、奖金或支付无票据费用的情形;未披露员工李名义是经销商金华康顺的实际经营者;在首次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未充分揭示非洲猪瘟疫情可能造成的业绩波动风险等方面问题。
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高度重视其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今后公司将继续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