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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26: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688526: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4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9月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3.14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前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9月7日,以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授予296.4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32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3.14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8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17日至8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监事会经了解后向上述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内部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已无异议。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罗飞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及相应权益份额,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按照预留比例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的要求相应调整预留份额。经过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9人调整为16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372.2300万股调整为370.570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74.4400万股调整为74.1100万股,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9300万股调整为337.270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4.4700万股调整为283.1400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额由54.4600万股调整为54.13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作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属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9月7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7日,并同意以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授予296.46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7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优秀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提供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授予事项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7日,并同意以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8名激励对象授予296.4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3.14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9月7日

  2、授予数量:296.46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32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3.14万股

  3、授予人数:168人,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6人

  4、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①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②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③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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