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2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焕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金梅林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陈焕春、刘春全、金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其中陈焕春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罗飞、王晖、金梅林,其中罗飞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王宏林、罗飞、陈焕春,其中王宏林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罗飞、王晖、方六荣,其中罗飞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陈慕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慕琳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高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陈关平先生、汤细彪先生、张锦军先生、钟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3、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钟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于本
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邹天天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邹天天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五、上网公告附件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长:陈焕春,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975年7月至1984年9月在华中农大任教;1984年10月至1988年1月就读于德国慕尼黑大学并获博士学位;1988年2月至1989年1月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国际动物传染病研讨班学习;1989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华中农大讲师、副教授;1994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畜牧兽医学院院长;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副校长;2007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现兼任中国兽医协会会长、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中农大生猪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
陈焕春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7,086.0470 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副董事长:金梅林,女,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2月至1980年7月在北京大学攻读生物系兽医生物学专业学士学位;1980年8月至2001年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讲师、副教授;2001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学系主任。现兼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传染病学分会副理事长、科技部高等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科前生物研究院院长。
金梅林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1)陈焕春,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2)刘春全,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曾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湖北国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中心主任,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刘春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金梅林,参见(二)副董事长简历。
(4)何启盖,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华中农大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7年3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第一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主任。现兼任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疫病防控研究室岗位科学家、农业部规模化养殖场疫病净化评估认证专家、国家生猪产
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
何启盖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方六荣,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助教;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华中农大讲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
方六荣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3,317.3333 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提名委员会
(1)罗飞,男,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裕 A、第一创业及麦捷科技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罗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晖,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现为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首届青年律师百名领军人才,武汉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目前为多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跨国公司提供常年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
王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金梅林,参见(二)副董事长简历。
3、审计委员会
(1)王宏林,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原无线电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