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 238 人
数量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上年末职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含 客户家数 706 家
A、B 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7.21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涉及主要行业 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
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52 家
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9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1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 姓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成员 名 册会计师 从事上市 始在本 公司提供审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 所执业 计服务 情况
项目合 陈 近三年签署了智微智
伙人 孛 2005 年 2002 年 2016 年 2022 年 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
陈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签字注 孛
册会计 雷 近三年签署了智微智
师 丽 2019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23 年 能、格林精密、倍轻
娜 松、东田微等上市公
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 贝 近三年签署了海正生
量控制 柳 2011 年 2009 年 2011 年 2022 年 材等上市公司年度审
复核人 辉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丽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贝柳辉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序 姓名 监管函出具日期 处理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情况
号
陈孛作为穗晶光电ipo项目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项
深圳证券 目执业过程中存在相关审
1 陈孛 2023 年 1 月 17 日 自律监 交易所上 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管措施 市审核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心 中心就上述事项对其采取
出具监管函的自律监管措
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拟支付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60 万元(含
税),内部控制审计费 20 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审计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查确定的选聘过程文件,监督了选聘过程,并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选聘文件,对其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