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股票
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8 月 3 日、8 月 4 日及 8 月 5 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 VeriSiliconLimited 发函确认,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盘价为 102.00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市净率为 19.40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净率为4.96倍,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市净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证券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进行了预测。公司在此提示,上述指标预测为证券公司单方面预测,公司未就上述指标预测进行确认,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8 月 3 日、8 月 4 日及 8 月 5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3 亿元,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涨幅为
26.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64.50 万元,亏损收窄 1,823.33 万元,收窄幅度为 28.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794.01 万元,扣非后亏损收窄 401.44 万元。公司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稳步
增长,亏损进一步收窄,主要由于公司半导体 IP 授权业务规模效应已经显现,量产业务的规模效应开始显现。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 VeriSiliconLimited 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公司自查,公司第一大股东 VeriSilicon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证券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进行了预测。公司在此提示,上述指标预测为证券公司单方面预测,公司未就上述指标预测进行确认,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盘价为 102.00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市净率为 19.40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净率为4.96倍,公司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市净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