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88520 科创 神州细胞


首页 公告 神州细胞:神州细胞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神州细胞:神州细胞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细胞”)计划新增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细胞工程”)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1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000,000 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00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 不 含 增 值税 ) 人 民 币 4,000,000.00 元后 , 实 际收 到 募集 资 金 人民 币
896,000,000.00 元,再扣除发行中介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01,238.6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1,698,761.37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出具了 XYZH/2026BJAA1B022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神州细胞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40070055D

法定代表人        谢良志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31 号院 5 号楼 30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31 号院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经营范围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经调整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万元)            新增前              新增后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神州细胞      神州细胞、神州细胞工程

  由于神州细胞工程是公司控股的从事主营业务的核心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神州细胞工程作为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将以向神州细胞工程增资及/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即补充流动资金。


  四、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神州细胞工程作为公司控股的从事主营业务的核心子公司,增加其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仍为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募投新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神州细胞工程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具体办理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关的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拟实施的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