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良志博士及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爱力克”)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在每股价
格不超过 100 元时,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时间窗口不够、政策因素或股价超过增持价格上限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达到增持金额设定下限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良志博士和/或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良志博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671,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95%,通过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7,833,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5234%;
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 20,006,0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55%。据此,谢良志博士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总股本的 69.9485%。
(三)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谢良志博士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增持是谢良志博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对公司产品管线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计划实施的。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谢良志博士拟通过个人或拉萨爱力克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价格将不超过每股 100 元,谢良志博士和拉萨爱力克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允许增持的窗口期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谢良志博士和拉萨爱力克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谢良志博士和拉萨爱力克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或因允许增持的时间窗口期不足、因市场行情变化使得股价超过每股 100 元增持价格上限而导致无法达到增持金额设定下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