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5,8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1,036.00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718.3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80,317.7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09.7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607.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 号)。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41 号《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9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7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92,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009,4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082,864.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78,607.94
项目投入 B1 104,289.28
截至期初累计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37,600.00
发生额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 B3 39,822.41
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4 3,491.01
项目投入 C1 3,287.12
本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
本期发生额 本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3 3,185.00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5 1.39
项目投入 D1=B1+C1 107,576.40
截至期末累计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C3 34,415.00
发生额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 D3=B3+C4 39,822.41
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4=B4+C5 3,492.4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86.5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86.53
差异 G=E-F -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708.29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
发生额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 B3 -
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4 -
项目投入 C1 9,724.95
本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
本期发生额 本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3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5 16.66
项目投入 D1=B1+C1 9,724.95
截至期末累计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C3 -
发生额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 D3=B3+C4 -
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4=B4+C5 16.6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账 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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