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收
到公司董事郑晓远出具的《关于近亲属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股东 交易日期 交易 交易数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交易均价
名称 方向 量(股) (元/股) (元) (元/股)
2023/7/30-2023/11/17 卖出 200,052 21.51-29.67 5,716,309.16 28.57
郑海 2024/1/29 买入 10,000 18.36-18.52 184,400.00 18.44
荣 2024/2/1 买入 5,000 16.06 80,300.00 16.06
2024/3/20 卖出 6,000 24.278-24.73 146,916.06 24.49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郑晓远之直系亲属郑海荣在买入或卖
出后六个月内反向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违规交易股数按照违规
区间内买入及卖出交易分别统计,得出违规成交股数为 15,000 股;并按照违规
成交股数在违规区间内最高卖出价与最低买入价、次高卖出价与次低买入价依次
匹配计算所获收益为 178,993.46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海荣尚持有公司股票 113,822 股。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董事郑晓远及其直系亲属郑
海荣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一)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
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郑海荣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二)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郑晓远之直系亲属郑海荣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郑海荣未能正确理解短线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郑晓远并不知晓该交易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郑海荣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向公司广大投资者致歉。
(三)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