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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南亚新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09-06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亞新材

                  股票代码:688519

                  股票简称:南亚新材

                            2023 年 9 月


                  目    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7
议案二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
议案三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
议案六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包秀银
4.02 张东

4.03 包秀春
4.04 崔荣华
4.05 郑晓远
4.06 耿洪斌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 唐艳玲
5.02 吴芃
5.03 王旭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金建中
6.02 陈小东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亚新材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制定了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三届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9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3、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除外)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任期内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监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三届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

  二、适用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监事薪酬(津贴)

  1、不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津贴标准为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任期内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现提名包秀银、张东、包秀春、崔荣华、郑晓远、耿洪斌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亚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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