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经营班子,调整个人工作重心等考量,张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张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5,665 股,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55,500 股(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31,16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3.677%,未来仍将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张东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欣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包欣洋先生简历附后。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张东先生工作重心转移江西南亚,其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有利于更聚焦履行现有职务相应职责,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聘请包欣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该聘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班子,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简历
包欣洋先生,男,198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拥有法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民建嘉定区委会员。
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包欣洋先生在上海贝利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助理,2011 年 11 月至今在公司历任专员、技术员、助工、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运营副总,现任公司总经理兼运营副总。目前包欣洋先生主要担任社会职务为嘉定区工商联副主席、嘉定区人大代表、嘉定区归国留学人员联合会副会长、嘉定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