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2.60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1,036.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12,428.06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607.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09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2]9946 号)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 截至 2022 年 6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资金投入 月 30 日累计 备注
额 投入金额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 南亚新材料科技 募集
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 (江西)有限公司 83,069.00 80,100.00 56,555.98 资金
基材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 9,415.00 9,400.00
改造升级 份有限公司 740.69 募集
项目 研发测试中心 南亚新材料技术 2,500.00 2,500.00 资金
(东莞)有限公司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 5G 通讯 南亚新材料科技 超募
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 (江西)有限公司 47,970.00 47,970.00 15,651.82 资金
基材扩建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
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变更前 2022 年 12 月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改造升 变更后 2023 年 12 月
级项目 变更前 2022 年 12 月
研发测试中心
变更后 2023 年 12 月
(二)延期的原因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
近年来,随着 5G 技术、云计算、数据中心、物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汽
车、智能驾驶和智能家居为代表的产业蓬勃发展,覆铜板行业及技术不断发展。
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
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
度;同时 2022 年上半年以来,该项目所在地上海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也导
致场地设计规划等进度受到影响。根据目前实施进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的场地建设、设备采购等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3 年 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南亚新材本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