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请包欣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次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